AI换脸诈骗频发,技术双刃剑的监管需从法律、技术、社会三层面协同推进,具体分析如下:
一、法律层面:明确责任边界,强化刑事打击
- 现有法律框架
- 肖像权保护: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,未经同意使用AI技术伪造他人肖像构成侵权。例如,某科技公司因AI换脸明星视频被判赔偿15万元。
- 诈骗罪认定:AI换脸实施诈骗符合《刑法》第266条“虚构事实”要件。如西安财务人员被“AI老板”骗走186万元案,犯罪分子因诈骗罪被追责。
- 平台连带责任:根据《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12条,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责任。例如,某短视频平台因未标注AI生成内容被处罚。
- 法律完善方向
- 细化侵权标准:明确“深度伪造”与“合理使用”的界限,例如禁止未经同意的AI换脸用于商业引流或恶意丑化。
- 加重刑罚力度:对利用AI技术实施诈骗、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,提高量刑幅度,形成威慑。
- 跨境司法协作:针对AI模型跨境传输问题,依据《数据安全法》建立国际合作机制,打击跨国黑产链条。
二、技术层面:构建“识别-防御-溯源”全链条体系
- 内容识别技术
- 动态水印与数字签名:要求AI生成内容添加不可篡改的标识,如抖音的“深度合成水印系统”。
- 生物特征验证:在人脸识别中引入唇语识别、微表情分析等技术,防止AI生成的“动态人脸视频”绕过验证。例如,南京玄武区检察院推动某金融平台升级系统,成功拦截多起AI换脸攻击。
- 平台防御机制
- 算法审核升级:利用深度学习模型检测AI生成内容的特征性痕迹,如面部扭曲、背景模糊等。
- 实时阻断系统:建立异常行为监测机制,对短时间内高频登录、异地操作等可疑行为自动触发人脸二次验证或账户冻结。
- 溯源与取证技术
- 区块链存证:对AI生成内容的原始数据、创作过程上链,确保证据不可抵赖。
- 跨平台协作:推动平台间共享黑产数据库,例如建立“AI换脸诈骗账号黑名单”,限制违规账号跨平台流转。
三、社会层面:提升公众素养,构建多元共治格局
- 公众防范意识教育
- 识别技巧普及:通过反诈宣传教公众识别AI换脸特征,如要求对方挥手、转动头部观察面部扭曲,或询问只有双方知晓的问题验证身份。
- 个人信息保护:提醒公众避免在社交平台上传高清正脸视频,关闭App“人脸数据收集”授权,防止信息泄露。
- 行业自律与监管
- MCN机构合规化:要求运营AI账号的MCN机构备案真实身份,禁止批量注册“三无账号”(无实名、无违规记录、无作品)用于诈骗。
- 黑产链条打击:对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、提供AI换脸技术支持等行为,依据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》追究刑事责任。例如,湖北南漳县检察院破获的AI换脸黑产案,犯罪团伙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起诉。
- 国际合作与标准制定
- 技术标准统一:推动国际组织制定AI生成内容的标识规范,如ISO/IEC标准要求所有AI视频强制标注“合成内容”字样。
- 情报共享机制:建立跨国AI犯罪情报数据库,协同打击利用境外服务器实施的诈骗行为。